2008年8月26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法境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立法动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高刑期拟提高到10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七)等法律草案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25日在京开幕,开始审议循环经济法草案、食品安全法草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等。
  食品安全法草案  正在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规定其应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同时,删除了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的规定。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  正在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增加条款,以惩罚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通过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当利益,自己从中收取财物的行为;以严惩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的犯罪;严惩国家机关、电信、交通、教育、医疗、金融等单位工作人员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严惩证券、期货交易中的“老鼠仓”行为,最高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行的最高刑期从5年提高到10年。
  对偷税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调整。对属于初犯,积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且接受行政处罚的,可不追究刑事责任。
  在绑架罪的刑罚设置上增加了档次,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将严惩盗窃、非法提供或者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的行为。
  专利法修正案草案  正在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向外国申请专利必须先申请中国专利的规定。提高了我国专利授权标准,规定不再采用相对新颖性标准,而是采用绝对新颖性标准。
  保险法修订草案  正在审议的保险法修订草案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规定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于不动产。
  据新华社